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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合营企业各方以专有技术、专利权、商标权等作价出资。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能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或出口适销产品的。②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③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外国合营者以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出资,应提交该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的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商标注册证书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特征、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等,作为合营合同的附件。作为投资的无形资产作价应持慎重态度,要考虑利用这些无形资产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一般的说作价不应超过利用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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