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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艺术传播网
合营企业的总公司与附属公司间因相互提供劳务或资金而引起的收入与费用 (支出) ,发生这类收入、费用时,此方为收入,彼方必为费用 (支出) 。如附属公司因未履行合同而向总公司支付一笔罚款,对附属公司来说是一项“罚款支出”,列入“营业外支出”;而总公司则把这笔收入以“罚款收入”列示于“营业外收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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