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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卫华 中国民间故事网
(二)拓宽传播路径,创造传播场域
虽然昌黎皮影戏是典型的地方戏剧种,但其发展却不能局限在昌黎以及冀东一带,而需要探索更广阔的传播途径。近年来,中国政府对于皮影艺术的重视与扶植为昌黎皮影戏在国内外的传播提供了许多重要的机会。2005年的国际皮影艺术节、2006年开始的“文化遗产日”、2008年中韩文化交流活动、2009年的“影中戏——中国美术馆藏皮影艺术珍品展”活动以及2012年的“皮影木偶嘉年华”活动等等,都为昌黎皮影戏提供了重要的传播平台。“向东皮影剧团”就是凭借在这些活动中的出色表现,影响越来越大,从而使昌黎皮影艺术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前景。昌黎皮影也应当抓住时机,既在展演交流活动中展现其独特魅力,同时又吸取其他表演团队的优秀经验,不断进行自身的完善与发展。同时,现代数字传媒技术为传统技艺提供了便捷的传播途径,如果通过电视、电影以及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手段,将皮影戏艺术以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传播,其影响范围会大大扩展。在传承人老龄化、表演人员不足的情况下,现代数字传媒技术能够起到一定程度的替代作用,有助于增强民间文化的传播与扩布,加大其影响力。
此外,昌黎皮影还可以通过“文化创意产业化”的方式进行传播。皮影制作与当地旅游产业相结合,生产作为旅游纪念品的影人,是将传统皮影文化融入市场经济的很好尝试,但可惜还没有形成产业化的发展模式。而且,旅游纪念品的销量会受到季节、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或许,皮影除了作为收藏品和纪念品外,还可以融入玩具市场。利用其工艺特征和可操纵的特性,用纸板、塑料等材料制成影人半成品,推出手工组装式、绘制式和雕刻式,或直接操纵式的玩具产品。这样不仅可以拓宽其传播途径,又能潜移默化地培养儿童对它的兴趣,从而培养潜在的新一代皮影戏从业者和观众。
昌黎皮影艺术除了以现场演出、影像视频和道具实物的形式进行传播外,还可以通过当地民俗博物馆扩展其传播场域。民俗博物馆是应该有效利用的皮影艺术承载空间,它不仅可以将皮影表演的相关物品和信息以实物和数字档案的形式保存和展陈,还可以通过定期演出、讲座教育等方式,为观众提供常态化视觉与听觉体验。皮影戏对表演环境的要求较高,因为它要利用灯光照射和人物剪影来进行表演,白天不适于在户外演出。博物馆由于相对良好的建筑格局,可以为皮影戏提供理想的表演场地,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传承基地和相对固定的表演场所。目前,张向东老先生已向昌黎县文化局申请,计划在当地建一个以昌黎皮影为主题的博物馆,皮影演出场地是博物馆设计的组成部分。按照计划,博物馆将展示皮影作品、影人制作工艺、影戏道具、皮影戏演出过程,以及视频资料与照片等。这不仅能够加强当地民众对皮影戏的认识与认同,能更与当地旅游业相结合,有效地将其信息传递给外地游客,增强其影响力。
结语
皮影戏是在文化传播、民俗传承视域下生存沿袭的一种民间表演艺术。正如文化人类学家莱斯特·怀特所言:“文化是一个连续统一体,是一系列事件的流程,是一个时代纵向地传递到另一个时代,并且横向地从一个种族或地域播化到另一个种族或地域”。现代化的发展是皮影戏等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困难的根本原因,但造成其传承困难这一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时代发展本身,而在于传统艺术的发展跟不上时代进步的步伐。我们应当认识到,当代文化环境的改变、新技术手段的出现以及观众审美趣味的转变,在对表演类非遗项目造成冲击的同时,也为其在当代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现代化传播手段虽然使民间表演艺术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但它亦能打破其传承与传播的时间与空间限制,增强感染力与创造力,重新唤起当代人对皮影戏的关注与热情。
昌黎皮影戏在当代的发展经验与问题对我国表演类非遗项目的保护与发展是具有借鉴意义的。在以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坚持“本真性”与“原生性”是表演类非遗项目保护工作所强调的重点。然而,面对这些鲜活的、面向观众的表演艺术,若只固守传统却不变通、只局限于技艺传承却不放眼于文化传播,就必然会导致其与社会发展相脱节,与民众的现实生活渐行渐远。因此,在传统表演艺术的传承与传播的过程中,应当坚守传统,更应当顺应潮流。既要重视传统表演艺术的“本真性”与“原生性”,又要保持其“活态性”、尊重其“流变性”。
对于任何一项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其在当代的传承都意味着“适者生存”。传统表演艺术以完全“传统”的方式活跃在当代以及未来民众的生活中是不可能的。即便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蓬勃发展的今天,传统表演艺术的存在、变化和消亡也依然是由社会时代环境所决定的。抢救式的记录保存、政府资金的投入以及法律政策的支持,虽然能够对传统表演艺术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但这种仅仅停留在保护层面的表演艺术会逐渐脱离民众,逐渐失去其发展的生命力。所以,要使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的时代能够继续生存与发展,就要在演出内容和形式上顺应当代观众的审美趣味,在传播途径与方式上依靠现代技术与媒介并紧跟市场经济的步伐。而对于不同的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还需投入更多的精力,需要在不断地探索与反思中寻找与其相适应的更加合理的发展模式,使它们在新的时代中成为我们文化自信建设的组成部分,永葆生机。
(本文原刊于《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8年第6期,注释已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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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姜舒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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