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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爱东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施爱东
近100年的中国现代民俗学史,是一部学术与政治的博弈史。民俗学的兴衰成败,一直与各种文化运动,以及政府的文化政策密切相关。五四时期,早期民俗学者们主动担负起了文化启蒙的责任,他们为了打破以圣贤历史为中心的旧文化,建设以民众历史为中心的新文化,发愿“要把几千年埋没着的民众艺术、民众信仰、民众习惯,一层一层地发掘出来”,可惜,这个志愿并没有完成。
1949年之后,中国政府决心建设一种全新的文化形态,采取了文化革命的方式,试图彻底消灭旧文化,认为根本没必要研究这些必须抛弃的封建旧文化,于是取消了民俗学。
1978年之后,民俗学者们在说服政府恢复民俗学研究的时候,着重强调了民俗学对于“移风易俗”的重要性。钟敬文先生提出的“多民族一国民俗学”或“中国特色的民俗学派”,很大程度上也是呼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国策。
当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进入中国的时候,民俗学者们敏锐地抓住了这个与政治再次合作的机会。2005年之后,民俗学者成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主要学术力量,深度介入了中国政府的该项工作。中国民俗学者普遍认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是民俗学不可推卸的社会职责和学术职责,同时也是一次新的历史机遇。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民俗学者的学术研究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使他们可以自由地到世界各地进行学术交流,到全国各地进行田野调查。他们撰写了大量的学术论文,许多新的学术对象得到发现和研究,学术领域得到拓展,民俗学成果的数量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保护运动的推进大大加快了民俗学研究机构的扩张和完善。这些机构虽然打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的新招牌,事实上大多由原来的民俗学旧班底转轨而来,在一定程度上延续和拓展了民俗学者的生存空间。这些机构的科研经费大都比较充足,许多地方高校增设了相应的课程,许多新科民俗学博士得以充实到这些研究机构中,民俗学科招收的硕士和博士大幅增加,毕业生更容易得到科研经费,也更容易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因此,从硬件建设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对于民俗学的意义是积极的。
民俗学者开始走上电视讲坛,接受新闻记者的采访,他们在公共舆论领域变得更有影响。
但是,在这种热闹的表象背后,也存在令人不安的隐患。
1.学术与政治的联姻伤害了学术的纯粹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不是学术行为,学术对政治的过度依赖往往是以牺牲学术独立性为代价的。保护和研究是两个范畴的概念,民俗学的参与,主要是应用民俗学的参与,而不是理论民俗学的参与。
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迅速就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这样一个学科门类的诞生。中山大学、华东师大、华中师大等一大批高校迅速跟进,相继组建班子,成立了名称大同小异的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但是,这些研究机构的主要工作并不是“学术研究”,而是与地方政府合作,参与考察、论证、撰写和评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与各种民俗旅游的规划和设计,参与各种地方文化活动,整理和宣传地方文化。
学术重心向应用学术的转移,导致了刚刚发育起来的理论研究的相对停滞,这很可能会进一步削弱民俗学在整个学术体系中的地位和影响。从中国现代民俗学史的经验来看,任何一次学术运动的结束,都是以整体理论水平的下滑或停滞为代价的。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打乱了循序渐进的学术进程。
科学哲学确立了“常规科学”在现代学术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常规科学是指“坚实地建立在一种或多种过去科学成就基础上的研究,这些科学成就为某个科学共同体在一段时期内公认为是进一步实践的基础。”任何一个科学领域,都必须依赖于既有的研究范式而达到成熟。
“运动”则往往意味着对常规秩序的偏离。所谓“运动”,是指有组织、有目的而声势较大的群众性活动。运动的大规模性质必然意味着参与人员的急剧膨胀,大量没有经受过专业学术训练的从业人员的介入。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作为一次有目的、有组织的政府行为,并不需要借助既有的民俗学理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讨论的是执行者的认识问题、方法问题、实施问题,以及不同执行者之间的关系和利益分配等问题,是一个“工作概念”,而不是“学科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与其说是一个民俗学的课题,还不如说是一个政治学或管理学的课题。在这项复杂的保护工程中,既有的民俗学研究范式根本没有用武之地。民俗学者要想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他就必须首先搁置原有的研究计划,放弃既有的研究范式,投入到事务性的非学术工作当中。
学术与时政、与市场的合作必然以牺牲学术的独立思想为代价。当民俗学者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价值评判、对保护工作建言献策的时候,实际上并没有发挥出自己的专业所长,他们是作为公共知识分子而不是作为民俗学者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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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华文化 2014年06月12日 1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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