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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圣德]浅论公众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层”



作者:方圣德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二、提高公众保护意识的三层举措
  
  提高公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国家社会的自觉意识)其实就是一个全民性“文化自觉”的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不是‘死文化'而是‘活文化',其区别与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特点就是依附于特定的民族、群体、区域或个体存在,并流传至今。”(注:参见乔晓光《关注母亲河》一文,《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剪纸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7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讲究“活”性,以“人”为本,离开了对人的关注与重视,就是舍本逐末。提高“人”的保护意识虽然是针对全体公众,但具体操作还应具有科学性和循序渐进的过程,笔者认为应该有三个递进的层面,它们所针对的受众不同,得到的效果有差异,而结合实施则可以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

  1、提高传承人和相应的专业人员的保护意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部分领域是由传承人的口传心授而得以代代传递、延续和发展的,他们“掌握着祖先创造的精湛技艺和文化传统,他们是中华伟大文明的象征和重要组成部分。当代杰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是我国各民族民间文化的活宝库,他们身上承载着祖先创造的文化精华,具有天才的个性创造力。……代代相传是文化乃至文明传承的最重要的渠道,传承人是民间文化代代薪火相传的关键,天才的杰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往往还把一个民族和时代的文化推向历史的高峰。”(注:参见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编《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调查、认定、命名工作手册》,2005年版,第11页。)保护和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关键是要保护传承人,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由于传承人的声誉和所处的特殊位置,除了要传授特定的“文化”外,还需传播延续这类“文化”的意义。然而,对于部分传承人而言,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是我们所认为的“文化”,这种最直接的能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的途径应是要得以重视的。此外,近两年政府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遗产和传承人名录后,有部分没有被列入名录的传承人通过媒体渠道道出了自己的抱怨:“国家不重视,我们如何来传承”,过于依赖政府政策和带有功利性的保护意识,不仅不能使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更会加剧它的消亡。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从对濒危形态的抢救,到对消亡形态的搜集整理研究,再到活态形式的扶持振兴与开发利用,都离不开相应的专业人员参与和必要的理论知识指导。较之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艰巨任务,其研究的专业队伍及其分布状况很不均衡,传统文化艺术研究领域比较合格的专业人员,大多集中于部分大都市和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且年龄普遍偏高,他们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来长期进行实地调研。而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绝大多数集中在“地方和基层”,其保护只有等待“有识之士”来发掘,或利用地方仅有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在维持,这使得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处于“非专业”状态,不可避免的带有一定的功利性。培养专业人才输入基层、培训地方固有的人才以及成立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是有效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公众保护意识的有力保障。

  2、重视教育的传播方式

  教育是人类文化记忆传承的重要方式,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教育活动也成为支持、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严重缺乏专业研究队伍,一些教育机构尤其是高等院校开始设立相关专业,开展本科、硕士甚至博士学历教育,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培养急需人才,发挥高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桥梁作用。同时,鼓励和支持一些优秀的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知识纳入中小学的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等,来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传统文化的热情,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但是,在地方专业人员极度匮乏,特别是在一些较为偏远的乡村,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源地,教育工作者自身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不足,没能力从理论上对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做系统规划的情况下,就在学校教育全线铺开,极有可能使效果“事与愿违、南辕北辙,甚至有可能在实施保护的良好愿望之下,由于不能按照科学思想办事,缺乏必要的专业理论指导,带来不必要的遗憾,酿成不必要的祸端。”(注:参见吴文科《以人为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根本性原则》,http://www.ihchina.cn/main.jsp.)

  重视教育,更应该重视教育的传播途径。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应采用自上而下的传播方式。一方面要培养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级专业人才,在全国范围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调查、登记、摄像、录音、认定、建档等工作,摸清家底;另一方面,要在本科、专科教育层面大力宣传和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因为这一层面的很大一部分毕业生都将是面对基层和地方的;再次,要对中小学有志教授和传播的教师进行培训,创造和提供机会让其再学习,他们是提高公众保护意识的“传承人”。只有提高了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人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才能避免“一哄而上”,进而从整体上提高全民的保护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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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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