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语言文化遗产的价值与方言保护论争
语言文化遗产有特别重要的保护价值。这首先在于语言文化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双重属性:它既是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其本身也是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语言是特定族群文化的重要部分,体现着一个族群对世界的基本认知方式和成果,通常被当作构成一个民族的标志性元素之一;同时,语言作为其他文化的载体,承载着一个族群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积累的大量文化信息。在中国,各少数民族语言的存活是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基础,汉语的各种方言是地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也是普通话健康发展的资源和保障。这些关于语言的文化价值的基本论点已经有不少文献论述,限于篇幅,此处不加详论,仅引述作家王蒙的一段生动的表述。王蒙曾说到维吾尔语是如何复杂难学而又曲折精妙,并进一步谈到对语言的见解:“真是怎么复杂怎么来呀!而它们又是那样使我倾心,使我迷恋。它们和所有的能歌善舞的维吾尔人联结在一起。······我欣赏维吾尔语的铿锵有力的发音,欣赏它的令人眉飞色舞的语调,欣赏它的独特的表达程序······一种语言并不仅仅是一种工具,而且是一种文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群,是一种生活的韵味,是一种奇妙的风光,是自然风光也是人文景观。”[1]这段话是作家基于自己的直感而谈的,不是学术语言,但是其见解很接近我们对语言文化遗产的界定和对语言文化价值的理解。
在国际上,进行语言文化遗产特别是濒危语言的保护已经成为相关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共识,已有许多这方面的组织、基金、项目、会议,做了大量的工作。[2]但是在社会上以及相关学术界,近年来对于是否进行语言遗产的保护,还有激烈的争论。不仅社会上许多民众对保护方言不理解,一些非专业人士发表不少抨击保护方言的言论,就是相关学科如语言学、民俗学的某些资深专家也时有反对保护方言的声音。对于濒危的少数民族语言保护问题,反对保护的意见不很强烈,这主要是由于国家的民族政策起了支持保护的作用。但是对于方言保护问题,国家不但没有出台正式的法规,而且很多人还以为它与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政策相违背。无论从学理层面还是从政策层面,关于如何处理方言保护与推广普通话的关系问题,在某些方面也还确实需要进行更为深入妥善的研究。总的说来,国内在怎样对待方言的问题上还没有达成共识,语言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尚没有正式展开,国务院已发布的两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也没有列入语言遗产保护项目。这也跟语言遗产有很大的特殊性、问题复杂、难以处理有密切关系。
笔者认为,方言跟濒危的民族语言一样也是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同样需要保护的。我国的汉语社群人口众多,分布在幅员辽阔的地域,方言品种众多,相互差异往往很大,在体现社群文化多样性方面的价值并不比民族语言差。但笔者并不是方言崇拜者,不是绝对的方言保护主义者,而认为方言的保护有两种:一种是存活式保护,即在大力推广普通话的同时,尽量让方言在社群的口头使用、保持、传承;二是记录式保护,对于方言特别是濒危方言的文化资料,尽可能完善地记录、保存。
但是,社会上反对保护方言的一些说法似乎也言之凿凿,颇能赢得一些缺乏文化多样性观念的人的赞同。在此,针对反对者最具代表性的几种观点[2],加以简要的评析。
第一种观点,认为方言是地方封闭和社群隔绝的产物,继续保持方言会阻碍社会流动和人际往来,妨碍推广、学好普通话,不利于个人前途和社会发展。这是常被人说起的理由,乍听起来有一定道理,实际上是仅凭直觉而作出的偏激论断,其合理性建立在保持方言就不能说普通话的前提之上。根据语言学原理和其他国家、地区的语言状况,保持方言与会说通用语并不矛盾。现在我们去一些方言较难听懂的地区,在与当地人交际时确实会存在一些语言障碍,这主要是由于各地年龄较大而文化程度不高的人群不会说或不习惯说普通话造成的,而在当地的公务场合或同中年以下的当地人交流时则可以用普通话,将来社会上的人们文化程度普遍较高、都能熟练运用普通话时,我们同方言区的人们交流应不会有交际障碍。即使在粤语、英语受到推崇的香港,自回归祖国以后,出于实用目的,普通话的地位逐渐提高,现在北方人到了香港在各种场合已经基本上可以用普通话与香港本地华人交流。方言区的人说普通话可能会带有口音,这确实是现实存在的问题,但是只是对其从事某几种职业有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同时也对从事另外一些职业如方言研究、地域文化研究、有地方特色的演艺工作以及在该方言区的各种社会工作带来方便。何况,事实证明,从小学说普通话的人,在持有方言能力的同时,往往普通话也能说得很好。
第二种观点,认为孩子们要掌握普通话、外语等更有利于个人发展的语言,没有更多精力学习实用价值较小的方言。学习语言确实需要花费很多时间。但是学习方言与学习普通话、外语的途径和场合不同,并不存在没有精力学习方言的问题。方言可从小由父母、邻居、亲友那里学来,也主要用于生活情境和私人场合的口头社交;普通话和外语则由广播、电视、学校、文献等途径学习,主要用于公务、学术、出外社交等场合。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完全可以互不冲突地同时习得方言与普通话;稍后的时期,再学习外语。发达社会并不一定是只有一种通用语言的社会,恰恰相反,当今许多发达地区都是多元文化、多种语言并存的。[3]掌握多种语言也是国民具有良好文化素质和生存技能的表现,并不会对个人前途有很大不利影响。而且,据专家研究,一个人从小学习多种语言有利于其智力发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认为,实行官方通用语和本地母语的双语教育可以促进孩子认知能力的发展,增强孩子的学习能力,有助于孩子成人后取得更大成就。虽然这种说法还需论证,但可以肯定的是,从小就跟父母使用普通话、放弃本地母语,就失去了自然地习得一种方言的机会,也少了一种观察和认识世界的地域文化视角。
第三种观点,认为自古以来就不断有方言的兴亡与交融,今天方言被普通话取代只不过是语言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应该顺应语言演变自然进程;如果要阻止语言演变以保护语言的某种原始状态的话恐怕要让它回到太古时代了。这种说法主要是没有清楚地认识到当今的现代化和全球化对文化多样性的致命伤害是前所未有的。事实上,任何一个时代的文化变迁都不像现在这样从根本上威胁到文化多样性包括语言多样性的基本格局。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其实是在用传统社会的视角来看待全球化时代的问题,也没有认识到文化多样性对人类文明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今天全球范围内弱势语言被强势语言冲击以至取代的快速势头是全球化浪潮造成的,已经打破了自古以来语言缓慢演变的自然进程;从这个角度说,现在对方言采取一些适宜的保护措施实际上是在某种程度上减少普通话和外来语言对方言的剧烈冲击,努力使方言保持自古以来的自然演变。
第四种观点,认为与普通话相比,方言因为俚俗而不美,有碍于美好感情的表达,或者说会造成粗陋不堪的文风,比如某种方言将“眼泪”说成“目屎儿”。这种观点显属偏见。人类学家和语言学家通过对多种语言的考察比较,认为语言没有优劣美丑之分,即使是偏僻落后地方的使用人数很少的语种,也同样具有复杂精微的语言结构和丰厚强大的表达潜力。很难说哪种方言的发音就是不美的。至于词汇方面,由于方言主要是口语体系,一般是俚俗的,也确实有很多不雅洁的词语。但是,方言主要用于口头表达,正是方言的大量俚俗的词语很好地满足了人们在特定地方的各种日常生活场合中的口头表达需要,普通话则长于书面化的较为文雅的表达,而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口头交际场合则不适宜用普通话。所以应该说,方言与普通话使用场合不同,各有其长,两者可以互相补充。不能仅用方言的短处来比普通话的长处从而得出普通话应取代方言的结论。
第五种观点,认为方言保护既然是出于保护方言的文化价值,不如让对此有兴趣的学者去做方言的考古和收藏,普通人则尽可使用实用价值更大的普通话。这是对方言保护的曲解。一方面,方言是活态的非物质文化,在保护方式上与静态的文物的保护有根本的不同,其存活式保护需要在使用中进行;另一方面,方言的文化价值不是少数专家感兴趣的价值,而是所属语言社群的群体文化的一部分,不能由少数专家进行个人收藏式的保护。
还有其他一些反对保护方言文化的说法,此处不一一论及。总的来说,各种反对保护方言的观点大都基于语言首先是一种交际工具,而对其文化价值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毋庸讳言,保护方言和少数民族濒危语言的理由确实是从其文化价值出发的。作为一种具有久远历史的博大精微的文明结晶,语言的重大文化价值是无可辩驳的,如果语言的所有者弃之如敝屣,无论如何都是不合情理的事情。尽管如此,我们必须承认,语言的首要价值并不是其文化价值,而是它作为人类生存必需的用来表达和交际的工具价值。问题是,不管如何看重其工具价值,都不能忽略其文化价值。在当今高度现代化、加速全球化的世界,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文化趋同的危机,对语言文化遗产必须有不同于传统社会的观念、态度。在制定语言政策或研究相关问题时,应该努力兼顾语言的工具价值和文化价值,任何偏于一端的做法都是不妥当、不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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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黄涛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