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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辉]从禁忌看少数民族的生态理念



作者:单辉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二是神树禁忌。怒族、彝族有敬“神树”的习惯,神树严禁砍伐。布朗族、哈尼族、傣族认为生长在村落附近的高大树木是他们的氏族祖先,保佑着本氏族成员平安顺利,不受他族侵扰,因此,禁止砍伐神树。“布依族禁止任何人触摸和砍伐村寨的山神树和大罗汉树,德昂族禁止任何人走近、砍伐视为神树的‘蛇树’。”[1]
新疆维吾尔族以植物为神圣,特别是对老树木,不许砍伐。在树枝、树干上晒衣服,在树下倒污水,被认为是罪孽。哈萨克人敬畏孤树,认为那里有鬼神,人们不敢在树下活动,也不敢砍伐树木的枝条,这对于植被稀少、长年干旱的西部地区的自然生态保护来说,无疑十分有价值。
三是树图腾禁忌。一些民族把某种特定的植物作为本氏族的图腾,禁止人们破坏他。如彝族各支系把青松树、竹、葫芦、马樱花等作为图腾进行崇拜而禁止砍伐。佤族认为榕树可以抵挡灾害,压制病魔,作为其植物图腾禁止砍伐。不论是对植物的神化还是认为植物有灵性而设立的禁忌,都使当地的植物免于被砍伐、被损毁的命运,从而有效地保护了生物多样性。西双版纳“龙山林”中保留着150多种珍稀濒危植物,100多种药用植物,形成了天然的植物种子库。遍布民族地区的神林,体现了少数民族对生存方式与自然生态关系的认知和理解,客观上起到了保护植被的作用。
(三)动物禁忌
少数民族对动物的禁忌源于人们对动物看法和认识。通常,对动物的禁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把动物作为祖先。普米族把虎作为祖先崇拜,因而禁止打虎,并以虎作为村寨、山脉、河流的命名。鄂伦春族将虎、狼、熊视为祖先,不得直呼其名,并禁止猎杀它们,如不得已打死虎熊,须举行风葬仪式。满族把狗视为祖先,因而忌食狗肉。鄂温克族崇拜熊、灰鼠、水鸭、小雀等动物,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图腾动物,禁止捕杀或伤害。
二是对动物的感恩。如拉枯族、彝族、景颇族忌食狗肉,他们认为是狗带来了粮食种子,大家才有粮食吃的;普米族认为狗对人有恩德,因为狗把自己的寿龄添给了人,因而禁止射杀。“藏族禁忌捕杀黑老鹊和秃鹜,原因在于黑老鹊和秃鹜作为高原上天然的‘清洁工’,对保持藏区的洁净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因而受到藏民的保护。”[2]
三是对食用及其他动物的禁忌。饮食禁忌是少数民族中广泛存在的动物禁忌内容之一。广西金秀瑶族禁忌规定,开春以后必须过了清明才能吃泥鳅和黄鳝,否则眼睛会瞎,在客观上保证了鱼类资源的持续性。苗族人忌打癫蛤蟆,忌打青蛙,忌射杀燕子,忌深潭打鱼超过三网。锡伯族打猎时忌猎狐狸。瑶族过去普遍禁食狗肉和乌龟肉,部分支系也禁食母猪肉和老鹰肉。满族人忌打喜鹊、乌鸦。信仰佛教的藏族由于受到素食的影响,忌讳在寺院附近钓鱼、捕鱼、打猎杀生等,忌讳宰杀各种牲畜,对于野生动物不加伤害。
 
二、生产生活禁忌
 
生产生活禁忌主要涉及生产生活中某些特殊场合的禁忌,有些则直接来自对生产生活经验的总结。以狩猎或渔猎作为主要获取食物方式的民族,都有一定的规则和禁忌,他们对狩猎的种类、时间都有一定限制和禁忌。
狩猎是在野外特殊的自然环境中进行的,山地、森林、草原是狩猎的自然场所,由于狩猎对自然和动物资源的依赖性很强,危险性较大,因而,人们对出猎怀着敬畏而恐惧的心理,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各种狩猎禁忌习俗。鄂伦春人在狩猎中有这样的禁忌:出猎前不准透露打猎的地点和准备捕猎的对象,不准射杀正在交配的野兽,不许直呼熊、虎、狼的名字,因为它们是鄂伦春人崇拜的图腾或保护神,尤其对熊还要以“祖父”、“祖母”、“舅父”等尊称呼。彝族、白族、傈僳族、壮族、佤族、傣族、蒙古族、布朗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等民族在出猎前都要举行祭祀仪式,在狩猎时也都有具体的禁忌。如,忌打怀患、产患孵卵动物;对于正在交配的动物、正在哺乳的动物忌捕杀;忌在春天狩猎,对于危害庄稼、草场、牲口、林木、水源的动物多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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