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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永林]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的文化经济学阐释



作者:黄永林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样性”特征与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经济开发价值是市场经济和消费社会条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重要价值形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中文化价值的经济效益的呈现。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是文化,没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就不可能有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是创新,没有创新的文化产业,是不可能有生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价值的实现依赖文化创新,而文化创新必须以深入研究文化资源和文化产业的本体特征、内在规律和相互关系为基础,否则其文化创新将是盲目的行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为文化产业经济价值的实现提供了资源的保障和创新的可能。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样性的文化意义

  2001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强调指出:“文化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多样性的具体表现是构成人类的各种群体和各种社会的特征所具有的独特性和多样化。文化多样性是文化交流、革新和创造的源泉,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态平衡那样必不可少。该宣言既强调了多元文化生存的合理性,也指出多元文化的全球发展有着广阔前途的可能性:“文化多样性增加了每个人的选择机会;它是发展的源泉之一,它不仅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因素,而且还是享有令人满意的智力、情感、道德精神生活的手段。文化的多样性是有益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种文化生态环境,不管每种文化有怎样的特质,它必然会有某些为人类共享的成分,多元文化的生存策略就是把多种文化都作为在场的一份子,共同参与建设世界大文化的格局中来,形成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描述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理想的文化局面。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与多样性表现在它与民众的精神、情感、思维方式相联系,体现了各民族所特有的生产生活方式、道德观念、审美情趣和艺术品位,更多地表现为精神性、智慧性、技艺性的呈现形态,这种丰富性与多样性对未来文化发展极为重要。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多民族的文化资本,这些资本既具有文化学的社会价值,也具有向经济资本转换的经济价值。资本是经济活动的推动力,也是文化产业和文化经济的内在动力,能推动文化与经济相互交融。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可以丰富当代社会的经济形式,改变文化在当代社会的存在方式,为社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

  (二)将丰富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业资本的策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开发意义在于:可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拥有地的经济发展,在这些地区的财政收入增加后,就有条件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力度,从而可以扩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提供更好的生活、传承、保护、创新的条件,使之能更加积极地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最终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产业开发的双赢。

  首先,用创新精神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产业经济资源

  保护传承是文化延绵的重要方式,创新创造又是传承适应时代发展不可或缺的品质和心态。创造性传承这是一种文化基因式和文化底蕴式的精神在创新中传承,是通过文化创作、创意和再创造,来弘扬本民族和本区域的文化精神和时代精神。实现文化产业经价值的关键,就在于如何通过创新创造把作为整体的文化中的有效要素转化为产品。首先,发展文化产业需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从非物质文化资源中提取相关要素,进行创意性再生产,最后通过交换和消费,实现凝结在产品中的物质、文化与劳动要素的经济价值。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开发是实现其经济价值的重要途径,它以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蓝本,通过仿制或创新的手段,对其实施产业化经营和商业化利用,它不仅要求把原有的一些事项进行市场化运作,而且要求在原有的经济、社会成分中增添新的要素。其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能为资源主体的参与提供根本保障,并能为文化产业发展重要的动力。其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创新活动中必须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实践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要成为商品,必然会受到资本及市场规则的制约,必须树立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则意识,做到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其次,用现代科技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产业经济资源

  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想跻身于当代文化产业,需要当代科技的改造。马克思指出:“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扩展,科学因素第一次被有意识地和广泛地加以发展、应用并体现在生活中,其规模是以往时代根本想象不到的。”在现代科学技术的开发下,许多以往被排斥在经济领域之外的文化形态,都可以进入经济学家和投资人的视野,成为产业资源。一种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只有当它既是文化产品同时又是科技产品时,才是产业意义上的文化产品。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手工剪纸、绘画、刺绣、雕刻等文化技艺只有处于当代文化产业群时才真正成为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在此之前,它们存在了几百年,有的甚至上千年,从来没有形成真正的文化产业,只有当电脑设计、数码喷绘、机器雕刻等科技手段运用于这些项目中,使它们大规模生产,这些传统文化才形成了产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精神生产、物质生产与科技的结合越来越密切,文化产业在整个社会生活生产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对社会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传承保护的文化关系与开发利用的经济关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要保护又要开发,以保护带动开发,以开发促进保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产业开发有效衔接,逐步找到一个兼顾文化、经济、民生各个层面的结合点,将它们融入到更广阔的天地之中,融入到现代生活之中,只有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成为发展文化产业的优势和生产力,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才能真正激发起广大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产业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终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本文原载于《文化遗产》2018年第1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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